沈阳商标注册特许经营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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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标注册特许经营的发展历程

作者:辽宁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17 08:47:21

沈阳商标注册特许经营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为了规范特许经营活动,商务部曾于2007年发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特许经营的管理进行规范,考虑到特许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政府不宜对其实行行政审批管制,但同时又需要对特许经营进行必要的监督,因此《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要求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依法备案,同年,商务部亦于2007年4月发布《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11年已经修订),进一步细化了特许经营备案的相关事宜。

特许经营备案尤其是备案信息的公开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恰当的投资决策,防止欺诈和不实宣传,但个别不法经营者假以商务部特许品牌备案信息公开所产生的公信力,蒙蔽公众及工商行政执法机关,暗行商标侵权之实,造成严重的侵权后果。

首先的特许经营一般为规模化的经营方式,特许经营中特许品牌的被许可人所开展的商业经营活动可能分布在全国的众多地域。故,如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经营进行商标侵权无疑会使得侵犯行为具有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这不仅严重损害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增大商标权人的维权成本及维权难度,而且会在较广的范围内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使得为数众多的消费群体的消费利益得不到保障,进而有害于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

其次,就商标维权而言,通过向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侵权举报是重要的维权方式,也是较为快捷的、低成本的维权方式,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品牌进行侵权后,在面对商标权人的维权时,尤其在面对工商部门的侵权调查时,往往以其特许品牌已通过商务部备案且具有合法权利基础为由对其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掩饰,以期达到蒙蔽工商行政机关,规避行政处罚的目的,由于特许品牌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隐晦性且其权利基础具有形式合法性,且公众大多不了解特许品牌仅是备案性质,工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往往也难以直接判断特许品牌的性质及其背后的权利基础是否合法,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地对利用特许品牌进行商标侵权这一新型违法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理,进而使得商标权人通过工商机关进行维权具有了相当的障碍,而不得不选择成本更高、时间跨度更长的诉讼维权,这不仅增大了商标权人的维权难度及维权成本,重要的是不利于更加有效、及时地制止侵权行为。

再次,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品牌进行商标侵权,扰乱了正常的商业秩序,破坏了特许经营管理体系,减损了政府备案信息公开的公信力,笔者认为此种侵权行为应该得到商务部门,尤其是特许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视。综上,本文对部分不法经营者间接利用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合法权利形式作为外衣,备案特许品牌,进而以特许品牌之名,行商标侵权之实的新型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分析以及探讨,造成这一侵权现象的原因既有不同类型知识产权权利客体间可能存在一致性的原因,又有不法经营者对他人知名商标商誉攀附搭借的主观恶意,同时亦有特许品牌备案体系的不完善之处。

当然,笔者无意于对我国的特许经营备案制度进行指摘,仅希望本文的分析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以及共同的思考,从而使得更多的专业人士能够关注这一较为新型的商标侵权现象,为我国的商标注册特许经营备案制度提供更多的有益的建议,进而压缩不法经营者的侵权空间,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1984年3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5年4月1日,即我国专利法实施的第一天,原中国专利局就收到来自国内外的专利申请3455件,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誉为创造了世界专利历史的新纪录。中国专利法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创新成果。在大多数国家,专利法仅保护发明,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单独立法。我国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保护规定在一部法律中,都称为专利,是我国专利法立法体制特色之一。

专利法制定后经历了两次修改。1992年9月,为更好履行我国政府在中美两国达成的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中的承诺,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00年8月,为了顺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2005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工作的准备工作。2008年1月,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被列入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2008年12月27日,我国《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下称2008年《专利法》)。修订后的《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与前面两次修订相比,这次专利法修订,主要是国家自身发展需要的体现,而这突出地表现为提升专利法在促进我国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方面的重要作用。

《专利法》第三次修订涉及的内容相当多,但其总体风格是基于总结我国专利法制工作经验,出于中国自身发展需要,更加充分地保护国内外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兼顾社会利益的平衡,促进专利制度功能和作用在中国更好地发挥。从具体的修订内容看,此次修订特别重视提升专利法对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作用,以及在维护公众利益的基础之上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法》修正案通过后,舆论普遍认为,鼓励创新能力提高和加强对专利权保护,是这次《专利法》修改的主旋律,贯穿于专利法的始终。因此,这也可以视为《专利法》第三次修订的主要特点。

最近我司小编在总结知识产权行业中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发现原来大家所关注的话题依然在商标注册流程和费用,不管是企业和个体从百度搜索进来的词语全是,注册一个商标的流程和费用是多少,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我司的知识产权顾问,就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相关问题做了下列的汇总。

前期我们介绍了企业注册商标的流程和费用,个人应该如何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流程复杂吗,又需要哪些材料一、个人应该如何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流程复杂吗?说到这里的时候很多人觉得商标注册流程太复杂了,还不如直接交给商标代理公司来办理,毕竟在这中间还不知道有多少问题,但从网上的流程来看,都将商标注册说的简单,但是实际上如果遇到资料的提交和填写,对于不懂行的人来说,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这也是大部分人找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的一大原因,那么个人申请商标和企业申请商标一样不,个人申请商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不管是个人申请商标还是企业申请商标,首先就是要对商标进行前期的近似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按照相应的流程递交商标申请文件,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英文,拼音或者是上述四种的组合,最终申请的目的就是醒目、好记、认,让人容易认出、尽快记住,这其实也是显著性的最起码要求。

2、商标申请递交后1个月左右,十个工作日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左右。

4、如果商标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二、个人怎么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标材料有哪些?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申请商标,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还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来办理,两者都需要缴纳300元的官费,最终给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的代理费用基本上在600-800元。个人注册商标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和文件?1、需商标图样;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申请人必须按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2、商标图样IO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或用照片代替,记得这个时候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

3、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时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得超过核准或登记的经营范围,集团公司或跨国公司如果要以申请人的名义注册某一商标,要求登记的《营业执照》注明经营范围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可以提供下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方面与公司申请注册要求相同。

5、商标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6、对于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蔓延期间,武汉眼科医生李文亮被称为此次事件的吹哨人,对疫情的防控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李文亮”这个名字可以注册商标吗?如果可以,谁有资格注册呢?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李文亮”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应予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2月27日晚间通过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发布文件《商标局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为依法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商标局加大对与疫情相关的、易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的管控力度,制定《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的审查指导意见。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抗击疫情前线医院名称,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焦点,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以外的其他申请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因此,“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应予驳回。

李文亮是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因接诊感染新冠肺炎不幸去世。将其姓名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因此,“李文亮”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应予驳回。截至目前,商标局已对“火神山”“雷神山”等近1000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下一步,商标局严格执行《商标法》《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若干规定》,严厉打击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维护商标注册申请秩序,营造共抗疫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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