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标注册中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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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标注册中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作者:辽宁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27 08:06:56

商标就像其身份证一样,能证实真假性。所以无论是生产厂家还是代理商都会注册自己的商标,但是在个人或者企业沈阳商标注册中常见的误区有哪些呢?下面跟随专业商标注册公司了解一下,让您迅速学会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1、烈士人员的名字  首先,以现代烈士姓名做为注册商标名称进行申请,通过审核的几率非常小。因为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8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申请不予通过; 

2、不能用地理标志注册  地理标识本属于国家和地方的重要资源,个人及企业抢注九成胎死腹中。商标抢注人抢注商标多数是为了通过商标交易的方式进行获取利益,但是抢注地理证明商标的结局往往是鸡飞蛋打,得不偿失; 

3、不能用领导或国徽做标志; 

4、商标没有显著性不建议申请注册:商标应有产品或企业显著的特征;

5、以交易为目的大批量注册商标不可取;  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门面和根基,直接影响到产品的形象和成长是不可争议的事实。但是商标只是商标,并不代表品牌。

让小编为你介绍:当商标注册人的名义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时候,应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变更申请,国家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商标变更证明并予以公告。若注册名义或者地址发生变化,但注册人没有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而继续使用,那么注册人的使用即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行为,同时会影响商标续展、或被他人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无法做答辩导致商标权丧失的情况。商标变更什么时候需要办理这下你们了解了吧?我们有专业的团队,效率高,欢迎您的来电!

国家规定对商标局初审并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异议,所谓异议,就是指对商标局初审公告的商标依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否定已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也就是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三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将该商标核准注册。

提出异议的人,可能是该商标的利害关小人,认为初审并公告的商标与自己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已初步审定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从而影响了自己的商标权益,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提出异议的人也可能是一般社会公众,认为初审公告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因而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但是商标提出异议,必须异议理由要非常充分,才行,否则异议的成功率会非常低。另外对一个商标提出异议的成本也是比较高的,相同于注册两件的商标注册价格。我们建议遇到商标异议,不必过分紧张,被人异议,证明你的商标注册的价值高,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提出商标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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