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前要做好哪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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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前要做好哪些准备?

作者:辽宁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16 08:02:54

首先第一步是查询服务。一般是会查询你要注册的商标中的中文,英文及图形是不是被别的公司注册所用。如果说有被用过的或者是相似的商标的话,那么是没有办法再次进行注册了。一般都是会在全国的范围内进行查询。所以说在进行注册活动的时候一定要设计一个与众不同的商标。

并且现在查询的方式有非常多种,第一种是通过商标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这种方式非常的便捷,并且是免费进行查询服务。但是会耗费查询者30分钟左右。第二种是在国家商标局查询商标档案中进行查询,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查询的话,会收取相关的查询的费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说查询的商标中仅仅含有汉字和字母的话,那么可以任意查询。但是如果说含有图像的话,那么是需要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查询的。

如果说在沈阳商标注册活动中通过了查询服务的话,那么接下来是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的材料。今天就给大家详细的说明一下到底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吧!首先是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张,这个是对于公司企业的身份的证明。除此之外,还需要对于个人的身份进行证明,所以说还需要有个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必须要保证复印件清晰。

最后还需要拿相关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说相关的资料准备的齐全的话,那么就可以像国家的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的要求。但是有非常多的还是想要知道到底需要多久才可以拿到商标的注册证呢?其实这个是一个漫长的等待的过程。一般来说在一个月左右会下发受理的通知书。但是还需要等待两年左右才可以拿到商标注册证。

所以说商标注册真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大家在注册之前是需要做好心理准备的。

专利申请找专利代理机构的原因。

1.专利申请文件准备更专业。在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肯定是最专业的,但是由于并非熟知专利知识,专利申请技术人员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会把技术写的非常详细,这样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非常容易将公司不适合通过专利方式保护的核心技术泄密;二是导致专利的保护范围过于狭窄,即使能够授权,保护的效果也非常有限。

2.专利申请代理机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是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性机构,专利申请从业人员一般都受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能适应国家对于各种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起到初审作用,能正确解答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

3、成功率高。由于专利申请代理机构的人员受过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和实务培训,对知识产权申办流程比较熟悉,成功率高,可有效避免发生被驳回、补正、重新申报等情况。

企业众多,品牌意识强,而且,企业为自己的品牌发展都注册了商标,今天我们来看看商标申请都有哪些方法途径。

第一种沈阳商标注册途径、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自己去,国家商标局总部进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提供商标图案,商标资料,公司资质以及缴纳必要的费用就可以提交申请了。

第二种商标注册途径、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商标申请,你需要积极配合代理机构即可,这样能够快速的注册商标,而且,效率高,成功率高。以上两种商标注册途径,哪种好呢,我们建议大家选择第二种途径,进行注册商标。因为商标注册是专业的商标注册工作,而且,商标注册公司注册商标多年,有多年的注册商标经验,商标注册通过率高,并且,专业的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公司有专业的商标设计团队,为你的商标注册保驾护航。

如何选择靠谱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呢。

第一、商标注册代理机构需要是在国际商标局有正规备案的代理机构,商标局官方网站是可以查询到的,如果你不知道如何查询,请随时咨询我司,我司为你查询。

第二、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基本上都是在商标局附件办公,例如,我司,我们就是在商标局对面办公,我们具有优厚的便利条件,可以及时的接收商标局各类文件。

第三、商标注册代理机构需要有专业的注册商标设计团队,技术好,创意超前。更重要的是从事多年商标设计,对各个行业的设计图案了解至深,可以非常容易满足你的需求。

第四、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应该是有专业的售前与售后服务团队,他能够为你解决专业的售前与售后服务。

一、商标权转让包括类型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沈阳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一)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二)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三)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商标权转让要注意的问题

1、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在订立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应先审查作为合同标的的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其有效期内,有效期还有多长,是否办理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等。这是为了防止某些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将已不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即没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欺骗对方。

2、商标权转让必须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

3、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4、转让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1)对于受让人用药品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

(2)对于受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3)对于受让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5、许可他人使用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的,在将许可合同副本交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时,被许可人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商标局责令提供而仍拒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时,视为被许可人主体不合格,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6、在签订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时,应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即是否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按照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可以成为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的主体。

对于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相对人不得与之签订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如果签订手续已办理完毕,则该合同应为无效合同或视为根本未成立的合同。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

(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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