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个人注册商标如何办理?

咨询热线:17732605906

辽宁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NEWS DISPANY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沈阳个人注册商标如何办理?

沈阳个人注册商标如何办理?

作者:辽宁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15 08:30:00

随着时代的发展,耳边总能听到某某公司商标侵权等一系列事件。所以商标也在各个企业中有了不可弥补的地位。小编生活在,那么想要在公司沈阳商标注册,我们该如何注册?公司商标注册流程为以下部分:

申请途径1、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2、可以委托我司来帮你办理。

所需资料1、需商标图样;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3、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2、申请递交后1个月左右,十个工作日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左右。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外观专利设计的对象是工业产品的设计,专利一旦成功在后期大量投产于工业生产,产品销往国内网市场,专利的价值才会得以体现。专利申请的权利并不是企业特有的,个人脑洞大开有新颖创意,同样可以申请外观专利,那么,个人申请外观专利容易吗?会不会很难?

外观专利,通俗来讲就是产品包装的形状、颜色、图案结构,涉及的产品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我们日常用的手机外壳、饮料瓶形状、果篮外形等等,外观专利设计的对象是工业产品的设计,专利一旦成功在后期大量投产于工业生产,产品销往国内网市场,专利的价值才会得以体现。但是专利申请的权利并不是企业特有的,个人脑洞大开有新颖创意,同样可以申请外观专利,那么,个人申请外观专利容易吗?会不会很难?小编为您捋一捋。

一、提交材料

1、外观专利图片(每件产品的不同侧面或者状态的图或照片,一般应有六面视图(主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后视图),必要时还应有剖视图、剖面图、使用状态参考图和立体图。)

2、外观设计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即对外观设计图或照片进行的简要解释和补充。

3、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二.申请流程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是:提出申请→初步审查→授权或驳回,也就是说,个人申请外观专利,申请程序在授权前一般只进行形式上的审查,至于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则留待公众通过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启动专利无效程序来审查。简而言之,外观设计专利先后程序分为提出申请、审查和授权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1、提供产品照片或者设计图,收集整理图片大概5个工作日。

2、撰写好申请资料文件后,递交申请个人外观专利设计文件,取得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确定申请日期。

3、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约3-6个月,初审合格后专利审查员立即发出授权通知书。

4、申请人缴纳给专利局相应手续费和年费。

5、申请人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专利证书。

1、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税备登记证等证据。

2、该商标的相关注册情况及注册证、使用范围,在使用过程中有没有侵权等情况的出现证据。

3、提供企业经营销售的规模。

4、公众对该商标商品的知晓程度的证据资料。

5、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营业指标、业绩、销售额、利润及同行业全国范围绕内的排名情况等证据。

6、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证据资料。

7、企业对该商标产品最近三年的媒体宣传、广告投放等证据资料。

在沈阳商标注册申请中,利用名人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的很多,出现这一现象是因为申请人看到了名人商标的价值,可以不同程度地提高商品的知名度,从而为其带来经济价值。在商标注册申请中,利用名人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的很多,出现这一现象是因为申请人看到了名人商标的价值,可以不同程度地提高商品的知名度,从而为其带来经济价值。

商标注册公司在这里想说的是实际上名人商标得到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很少。法律允许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将名人姓名申请注册商标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否则不会被获准。根据《商标法》“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的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禁止使用人的姓名作为注册商标,这表明法律当然允许用名人的姓名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但是,使用名人姓名作为注册商标时应当尊重名人本人的“在先权利”。姓名权属于人的一种人格权利,每个人都应当尊重他人的姓名权。因此,使用名人姓名作为注册商标时,必须先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或者达成某种协议,否则就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该商标也不会获得核准。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根据《商标法》第9条第l款规定,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名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的规定,这里的“在先权利”是指名人本人对其姓名的支配的权利。因此,某公司在使用名人的姓名作商标时,必须先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或者达成某种协议,可是某公司却在未取得××同意使用其姓名的情况下将其姓名注册为商标,该行为是不合法的,商标审批部门不会批准某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


 

版权所有:辽宁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