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商标续展的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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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商标续展的详细流程

作者:辽宁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27 08:54:52

商标专用权不能自然产生,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才能获得。而当前在国内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

一是自己直接到沈阳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办理;二是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注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好处,如下:第一、商标注册申请办理效率高,节省时间商标注册申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为国家商标局人力有限,不可能在现场为每位申请人提供详尽的咨询服务。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往往需要一段时间了解商标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办事效率大大降低。就近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就不一样了。他们不仅提供耐心、细致、全面的咨询服务,还会迅速准确地制作好各种申请书件;不仅节约了您的时间,更为您免去奔波劳顿之苦。

第二、注册核准率高,商标注册保护策略合理完善由于申请人自己没有专业的商标知识,在商标注册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前功尽弃。注册核准率降低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会痛失商标注册的时机。况且没有商标代理人的帮助,企业往往不能制定完善的商标战略,即使注册成功也不能最大范围保护自己的商标。而商标代理组织熟知商标法规,熟悉商标注册流程。他们不仅能帮助申请人判断商标注册前的查询结果以保证较高注册核准率,而且能更具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策略,打造企业金字招牌。

第三、拥有申请注册后全方位的专业咨询与服务很多人误认为,制作和邮寄申请书件就是商标代理机构工作的全部。其实,这仅仅是商标注册流程和商标代理工作的起始点。商标注册流程复杂而且周期长,在整个注册申请期间,商标代理机构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进展。如果申请人的商标初审公告后遭到异议,代理组织还会帮助申请人搜集充分的证据,进行有力的答辩。注册成功后,代理组织会将《商标注册证》及时、安全地交给申请人。当然,对于商标到期需要续展或申请人名义、地址变更等问题,有了代理组织的及时提醒和协助办理,更会令申请人高枕无忧。第四、节省费用。虽说委托代理机构需要支付其一定的代理费,但实际上它还是最经济的方式。申请人专程去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办理,差旅、食宿费起码是一笔必不可少的开支。由于申请人没有商标专业知识,在注册的各个环节花“冤枉钱”在所难免。假如商标注册申请因为一点小疏漏而被驳回,那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委托代理组织办理商标申请等事宜,不仅有助于申请人顺利获得商标专用权,而且还可以为申请人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资源,商标代理机构全方位的服务更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夯实了基础。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平台所发的一切原创或转载的内容,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随着消费者品牌意识的觉醒,拥有商标是商品的基本要求。除了直接申请注册外,商标也可以通过商标交易的方式获得。由于商标交易周期短、成功率高,商标正日益成为企业获取商标的重要途径。那么,在商标交易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呢?带你去看看。

从外观上看,商标交易是将注册商标出售给他人以取得所有权和专用权,但实际上,在这一过程中,是商标专用权的转让和转移。因此,商标未经注册或者期满未及时续展注册,或者依法被撤销、无效的,不具有法定的商标专用权。也就是说,买方根本没有从商标交易中获得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因此,对商标进行事前调查是非常重要的。贸易前调查主要包括:包括商标是否被核准注册、是否正在注册、商标使用权何时届满、商标是否被撤销、是否被延续等。

只有了解沈阳商标注册的真实性及其权力状态的稳定性,才能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和决定是否开始交易。包括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是否被许可使用,权利人是否超出许可使用范围等。另外,由于商标的组成部分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颜色组合等。这些元素很可能符合原创的要求,并享有版权保护。因此,有必要调查这些要素的著作权是否也掌握在商标权人手中,以避免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等问题的发生。包括知道对方是否有权处分商标权,商标注册在何处有效,甚至知道卖方最终拿出交易的商标在注册类别、名称、图形等方面是否一致。

另外,同一商标用于同类商品的,转让权在交易中不能分割;原商标权利人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选择中有两个近似商标的,不能只买卖其中一个。商标贸易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货物贸易和银行贸易。因为它是无形资产的交易和权利的转让,必须经过管理部门的批准。换言之,商标交易首先要通过法定程序完成,即“商标转让”;其次,由于是法定程序,必然涉及到转让合同的签订,不能视为口头约定后的成功转让。

第三,双方坐下来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是不够的。只有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登记,才能排除第三人的权益,保护商标所有人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有商标交易利害关系的权利人,必须在合同中列出商标名称、商标号和商品类别,并明确规定转让价格和违约责任。分期付款的,应当确定各节点的付款时间和比例,并同意在商标局批准转让后,尽可能多地支付余额,以降低受让方的交易风险。

商标交易前需要理解的一些术语所谓非法转让注册商标,是指该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未经该注册商标权利人同意,以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秘密转让该注册商标。由于现行商标转让程序存在漏洞,不难做到这一点。虽然事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和保护,但当事人遭受的重大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所谓无效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限制条件。此时,虽然商标转让双方已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乙方已缴纳商标转让费,但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根本无法得到国家商标局的批准,因此该商标的转让无效。由于商标转让无效,商标所有人不变。

由于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转让进行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后,无法立即确定转让的商标是否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在这一时期,商标权具有不确定性,商标受让人很容易受到侵害。所谓部分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不将与转让商标权利有关的其他类似商标转让给商标的受让人,而是故意或者无意地保留或者隐匿与转让商标相似的部分类似商标。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仍可以使用与转让商标相似的其他商标,转让人为造成的商标是实实在在的损害。部分转移问题实质上是无效转移的情形之一。但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商标法实施条例》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国家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转让申请时,也将对此进行专项审查。

1、什么是“公司注册地址”?没有办公地址能否注册?“公司注册地址”是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由于住所是公司开展各种业务的中心场所,因此公司不能没有住所,也就是公司实际经营的地址。不同的城市对注册地址的要求也不一样,在注册公司,如果没有办公地址,也可以用普通的住宅但是要有访问编码。

2、注册地址可以挂靠吗?是允许多家企业地址挂靠在商务秘书公司,比如前海自贸区,都是挂靠在前海商务秘书公司地址,然后在异地办公。当然很多服务机构提供的地址挂靠服务,也是合法合规的。

3、一个地址已经注册了一家公司,能否再注册其他公司?是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即一个地址可以注册多家公司,但是会被重点监控,容易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还有就是注册的时候容易被约谈。

4、工商局是否会上门核查地址呢?一般情况下,工商局是不会上门核查地址的,但是如果因为交易纠纷被客户投诉到工商局,那就不是一般情况了!之前我们客户的企业因为所受商品质量问题被投诉到工商局,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于是上门(注册地址)来核查实际情况,企业法人此时需要到场配合工作人员的调查。但这家企业的地址刚好是挂靠的,通过电话联系法人,他也无法到场,之后这家企业在10个工作日左右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了(因为地址无法联系)。

5、如果企业地址被工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如何移除?工商局的网站上会定期更新公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名单,其中很多企业是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工商局网站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解决地址异常的办法: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无论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变更地址最好选择同区办理,跨区(跨税局)变更通过率会降低;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跨区(跨税局)变更地址的话,比较麻烦,要从原地址所属税局迁出,再迁入新地址所属税局,而且新地址的税局会要求提供红本;企业地址被列入经营异常,在办理变更地址以后,工商局可能会要求公司提供注册地址的场地使用证明或红本租赁凭证,以及近期的水电费发票(单据)等,5个工作日之后才能移除经营异常名录。

法律实务中存在不少商标权人明明正常使用某商标,但在需要其拿出使用证据时,所举证据却寥寥无几。商标的使用是商标权人证明商标处于正常使用的法律状态、投入使用的时间以及商标知名度的重要证据。然而商标使用证据本身需要商标权人在日常的商标使用中慢慢积累下来,而非发生商标权益纠纷后再通过法律手段刻意制作。

法律实务中存在不少商标权人明明正常使用某商标,但在需要其拿出使用证据时,所举证据却寥寥无几。鉴于此,小编建议沈阳商标注册人在商标使用中注意以下细节的操作以利于自身商标权益的维护:

1、委托加工备案业务中凸显商标。由于我国对部分委托加工类产品实施备案制度,商标权人可以在备案业务中,备案带有自身商标的产品外包装。

2、产品包装印制合同中明确商标条款。由于商标主要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呈现,经营者在与包装印制公司签署包装合同时应当明确在合同中明确包装所使用的具体商标及所适用的产品名称。属于图案商标的还应当明确商标图案。

3、广告是扩大商标知名度的重要方式。商标权人要留存的不仅是广告内容本身还包括商标权人与广告经营者之间的广告业务合同。该合同中应当明确所推广的商标名称及产品名称。

4、产品商标名称与企业备案标准相结合。我国对实施企业标准的产品实施标准备案制度,即,企业需要将自己的产品标准到有关部门办理备案供公众查询。经营者可以利用此业务的特点,在备案企业标准时,对适用该标准的产品的名称采用商标名称。例如,商标为“xxx”,产品为饼干,则企业标准的名称可以为:xx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xxx饼干。产品的商标名称运用到企业标准中对经营者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具有重要作用,而且也有利于在公众之中产生更有效的传播。

5、强化商标在业务合同中的使用。经营者与相对方签署的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中,标注自身的商标有利于区分业务产品或服务同时也是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的重要证据。例如买卖合同中明确所购买或销售产品的商标,或在服务合同中明确服务经营者的商标。如果合同本身不需要利用商标做业务区分,也可以在合同的页眉、页脚处添加双方的商标标识,既显得美观又能起到证明商标使用的作用。

6、业务单据保存。经营者与业务相对方之间的发票、订单或其他单据中均可以标注产品的商标。尤其发票中标注产品商标与产品规格对区分产品类型同时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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