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文字商标注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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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文字商标注册的特点

作者:辽宁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24 08:06:35

文字商标是一种主要的商标形式,由于其便于呼叫,大多数企业都会道选文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关于文字商标注册申请流程等相关网站内容,下面沈阳商标注册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由于文字商标具有表达意思明确、视觉效果良好、易认易记等优点,所以,商标的设计越来越趋向文字化。文字商标中采用的文字,包括汉字、汉语拼音字母、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文字商标的文字书写不拘一格,楷、行、草、隶、篆,横书、直书、艺术体、印刷体、变异体均可使用。但必须突出文字商标易认、易记、易于呼叫的特点,力争使消费者目及则意达。在文字的运用上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法律禁止使用的词语。

文字商标注册的特点有:一是文字商标易于呼叫,具有表达意思明确、视觉效果良好、易认易记等优点。这样,它在企业商标体系中占有核心地位。所以,商标的设计越来越趋向文字化;二是文字商标受民族、地域的限制。如汉字商标在国外就不便于识别。外文商标在我国也不便于识别。少数民族文字,也受着一定地域所限;因此,在使用民族文字的同时,一般需要加其他文字说明,以便于识别。文字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包括哪些内容?文字商标注册流程包括查询、提交、审查、公告和领证。

1、商标查询。在申请之前进行查询,这样才能使该商标最大可能地获得商标证书,同时,一个注册商标从商标局受理到公告,一般需要近一年时间,如果注册的商标没有经过查询而被驳回,不仅浪费了金钱,更重要的是浪费了时间,耽误商标的使用。商标注册查询办理就到商标注册网;

2、商标申请资料准备与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准备好的资料由商标代理公司整理并上交到商标局,等待申请受理;

3、商标审查。审查主要包括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形式审查是针对提交的资料是否准确、商标名称是否违反商标法的规定等进行审查。而实质审查不仅要对申请材料的要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实质审查耗费的时间也比较长;

4、商标公告。公告包括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而无异议或虽经异议裁定程序但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注册时所发布的公告。

5、领取商标注册证书。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正式法律凭证。

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部分企业存在这样的疑问“同一件商品上是否可以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今天商标代理公司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一疑惑。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品(或服务)商标注册。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也就是说《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同一件商品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并没有作出不允许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并且这种使用不违反商标法的立法精神,就应该是允许的。

在此商标代理公司小编提醒大家注意:同一件商品上分开使用两个注册商标,该情况与单个商标的使用情况相同,可以标注标记,也可不标;如在同一件商品上组合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两个商标要么都标注标记,要么都不标注标记;组合使用的商标不得使他人对组合后的商标标志产生误解,不能构成对他人商标权利的侵犯。

通常情况下,在一件商品上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往往以主、副商标的形式配合使用。即在主商标不变情况下,每推出一种新产品或新型号再另外使用一个商标。如今,不少生产经营者采用这种方式,以一件商标为主,在同种的不同系列商品上使用不同商标,从而细分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除为提升市场占有率之外,同一个商品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还能防止侵权行为。一件注册商标经过一段时间市场运作及广告宣传后,有了名气,为防止别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些企业主会在同一商品上再使用一件或几件注册商标,以实现品牌延伸,并可以防止被侵权。

乐高集团于1932年创办,其后的1958 年乐高积木诞生,全新的耦合系统原理在丹麦获得专利,开创了乐高积木无限次拼搭的可能性。大家熟悉的LEGO标识和乐高中文商标都是乐高集团的注册商标,在全球范围内,乐高集团始终以切实的行动积极保护乐高商标,每年都会将一定数量的商标案件诉诸法院。针对商标和产品仿冒行为的保护是一个困难、漫长、并且代价高昂的过程,但乐高也从未放弃。          

在多年的努力中,乐高集团在商标保护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也获得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激励并促使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乐高集团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知识产权不被侵犯。2017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案件中判定LEGO标识以及乐高中文商标为驰名商标。此次判定对于乐高集团而言非常重要,它体现出乐高商标将在中国获得更好的法律保护,也意味着乐高集团针对玩具类别之外侵犯LEGO商标的行为也能更好地进行维权。         

如今越来越多企业开始重视商标保护,这体现在其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行为中,同时政府、行业、媒体也分别从立法执法、行业规范、舆论监督等方面展开了对商标保护的行动。可以说,“保护知识产权”已不再仅仅是企业单方面为了维护商业利益的举措,而是在现今的时代背景下,通过鼓励创新、保护原创,促使行业和市场朝着健康、良性、可持续方向发展的驱动力。 

在强化商标保护意识同时,建议企业做好几方面工作。企业要熟悉商标保护规则,避免无意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主动利用商标保护规则,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商标权益。尽早进行商标注册工作,避免隐患。高度重视商标战略,提高产品的质量信誉。企业要加强商标标识管理,杜绝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及时发现侵权线索,并做好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加强和执法机关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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